发布时间:2022-09-16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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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上海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和《上海市2022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推进实施《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本市将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的储油库和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的企业,其中储油库油品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
二、储油库和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的企业是责任主体,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治理措施,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达标治理要求。整治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安全风险隐患的预判与排查,对储罐清洗作业产生的VOCs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避免环境污染状况发生。
四、我局将从2023年2月起,结合VOCs综合治理跟踪评估工作,适时对全市清单内储罐及新发现问题储罐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发现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治理有问题未上报或者未整改到位等情况,将予以通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9日
针对上述VOCs治理突出问题,各个企业都应细细排查、尽力解决,以免VOCs泄漏,污染大气。
东洋和光提醒您:不要心存侥幸,在平时应注意对储罐的排查工作!挥发性有机液体泄漏不仅会污染环境,挥发气体更会对人体造成极大损害,保障挥发性有机液体不泄露十分必要!
我们东洋和光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吸附材料的研发、生产,在VOCs治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的主营产品为沸石分子筛和沸石转轮,都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如废气成分、风量、浓度等)以及当地VOCs排放标准来进行定制,严格匹配生产系统。且设备吸附性能优异、占地面积小、使用安全、操作便捷、维护方便。大家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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